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第14條 法規: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第14條 公設辯護人、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者,以第十條公告申請起始日為年資結算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