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更生保護法母法 第18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對受保護人停止保護時,其為受保護管束之人者,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應通知指揮執行保護管束之檢察官及觀護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