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母法 第41條 分會之常設委員會委員資格為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資格遴聘者,指經地方性之律師公會、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公會、社會工作師公會等職業公會推舉之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