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母法 第20條 因職務或業務所知悉之本法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之相關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處理及使用前項資料之機關(構),應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違反保密義務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