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55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犯罪被害補償金 第55條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無法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時,得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無法委任代理人,或致重傷、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如係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人,而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為加害人時,犯罪被害人之家屬、戶籍所在地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分會得代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