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4條檢察官或法院依犯罪被害人及被告之聲請,轉介適當機關(構)或團體進行修復前,應說明轉介修復之性質,告知相關程序及得行使之權…
- 第45條檢察官或法院依被告轉介修復之聲請而詢問犯罪被害人意見時,應注意其可能之情緒反應;必要時,得委由適當之人為之。犯罪被害人為…
- 第46條檢察官或法院轉介修復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保持中立,公平對待任何一方。二、尊重任何一方之自我決定意願。三、避免指導或勸…
- 第47條修復促進者或其所屬機關(構)或團體之人員,對於修復程序中所獲得之資訊,除犯罪被害人及被告同意外,不得無故洩漏。犯罪被害人…
- 第48條修復促進者應具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觀念,秉持專業、中立之原則,協助雙方當事人進行修復,並避免造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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