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4條 法規: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4條 檢察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辦理有關國家機密文書之拆封、分文、保管、繕校、蓋印、封發及歸檔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