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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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