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 第18-1條 法規:中央銀行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第三章 業務 第18-1條 攜帶或寄送國幣出入境之限額,由本行定之。攜帶或寄送國幣出入境超過本行依前項規定所定限額者,其超過部分,應予退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