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女所掌理事項如下:一、女性被告之戒護。二、女性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三、女性被告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四、女性被告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五、女性被告之行為狀況考察及獎懲之執行。六、女性被告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七、女性被告舍房、工場之查察及管理。八、女性被告與進出人員身體及物品之搜檢。九、女性被告解送及脫逃者追捕。十、其他有關女性被告戒護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