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5條 社工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受戒治人入所指導。二、受戒治人之直接及間接調查。三、受戒治人之指紋及照相分類。四、受戒治人家庭、社會關係評估及處理。五、社會資源之運用。六、受戒治人出所後之聯繫。七、其他有關社會工作及調查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