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 第9條 法規: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9條 校長於延長服務期間辦理退休者,其退休之生效日期如下:一、任期屆滿者,為任期屆滿之次日。二、經主管機關同意於聘期中辦理辭職者,為辭職生效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