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第7-1條 法規: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7-1條 本辦法所稱曾任各級專業技術人員年資及專業性工作年資,指專任年資。兼任年資,折半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