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園區輔導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8條 法規:運動產業園區輔導補助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第8條 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填具計畫書,並檢附園區開發許可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報本部審核並核定補助金額。前項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六、資金來源及財務規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