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委託或輔導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第10條 法規:運動部委託或輔導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0條 計畫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由本部核定計畫,及依核定之計畫所需經費,核給全部或一部之委託款,並以書面通知受委託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