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2條 法規: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2條 管理會以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未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召集人、副召集人均未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前項會議,得邀請相關機關(構)或團體派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