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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前條提交期間,自本部公告日起至收件截止日止,不得少於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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