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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教育團體提交課程綱要草案內容之縱向連貫、橫向統整及妥當性等,應符合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之學校課程修訂原則、教育專業及民主法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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