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7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7條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本部核定設立之科學班,其班主任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七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