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8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8條 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依本辦法規定辦理驗證及查證後,如仍有疑義,必要時,得敘明疑義,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