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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學校辦理查證國外學歷,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英文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後,函請我國駐外館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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