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6條 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之學生,或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私立學校之學生,不適用第四條免納學費之規定。但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但書所定免試入學之學生,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