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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有違反本辦法或有其他不當情事者,應予退費;各該主管機關得依法對學校及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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