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6條 本會之幕僚作業,由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員兼辦;本會所需經費,由該署編列預算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