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第3條 法規: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3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本國籍。二、就讀符合第五條規定之教保服務機構。三、符合第四條補助項目所定之年齡;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