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8條 法規: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8條 各該教育主管機關為審議實驗計畫,應召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審議會;其組成及運作應依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實驗計畫時,應邀請學校列席陳述意見。第一項實驗計畫經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通知學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