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9條 法規: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9條 依本辦法辦理之契約進用人員公開甄選、遷調作業有關資訊,應於辦理作業之資訊網站公告;自公告起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五日(不包括例假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