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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3

參準則:從事科學研究應以善待生物及不影響生態為原則,於製作展品時,尤應將維護作者自身及觀眾之安全健康及保護生物之生存環境為主要考慮因素,並不得有虐待動物、植物生存之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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