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肆審查:一、參展作品於收件時須依本安全規則各項規定予以檢查,收件後若經安全審查發現不合規定者得作「請即改正」、「不准參展」之處分。二、作品中如有下列情況則不准參展:(一)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二)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物品。(三)四毫瓦以上高功率雷射。(四)參展作品說明及實物規格不符「實施要點」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