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法 第3條 法規:終身學習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終身學習:指個人在生命全程,從事之各類學習活動。二、終身學習機構:指提供終身學習之學校、機關、機構及團體。三、終身學習專業人員:指在終身學習機構從事終身學習課程規劃、教學及輔導之各類別專業人員。四、樂齡學習:指終身學習機構所提供五十五歲以上人民從事之學習活動。 本條定義的名詞 終身學習 終身學習機構 終身學習專業人員 樂齡學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