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終身學習推展會議,處理下列事項:一、終身學習政策方向之審議。二、終身學習重大計畫之審查。三、其他相關諮詢事項。前項會議,各級主管機關應邀集學者、專家、終身學習機構代表、政府機關代表及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定對象之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