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6條 特殊教育之教材編選應保持彈性,依據學生能力、特質及需求,考量文化差異,結合學校特性及社區生態,充分運用各項教學設備、科技資訊及社區教學資源,啟發學生多元潛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