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學校實施多元評量,應考量科目或領域性質、教學目標與內容、學生學習優勢及特殊教育需求。
學校定期評量之調整措施,應參照個別化教育計畫,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