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第9條 受評鑑學校對評鑑報告書所列缺失事項,應依規定期限積極改進,並納入校務規劃,作為學校校務發展之參考;對未能改進事項,應提出說明。改進結果列為下次評鑑之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