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38條 法規:專科學校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學生事務 第38條 專科學校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輔科、雙主修、跨校選修科目、保留入學資格、轉學、轉科(組)、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成績考核、學分抵免、暑期修課、國外學歷採認、服兵役與出國有關學籍處理、雙重學籍及其他與學籍有關事項,由各專科學校納入學則,並報教育部備查。前項國外學歷之採認原則、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