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 第32-1條 法規:專科學校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學生事務 第32-1條 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發給證書;其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應考資格、考試科目與範圍、成績計算基準、證書之頒發、撤銷與廢止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