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8條 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考量師資、課程及教學品質,審慎規劃各班次招生人數。推廣教育學分班,以採專班方式辦理為原則,每班不得超過六十人。推廣教育學分班,採隨一般科系所附讀者,其隨班附讀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但有特殊原因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一、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隨班附讀人數,以六人為限。二、碩士班隨班附讀人數,以五人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