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 第10條 法規:學校衛生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0條 學校應依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並辦理體格缺點矯治或轉介治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