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7條 法規: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7條 政府為促進公私立教育之均衡發展,應鼓勵私人興學,給予適當之經費補助與獎勵,並對建立完善學生獎助學金機制之私立學校,優先予以補助與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