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生物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生物學各學門標本與資料之蒐集、保存、購置、管理、研究及鑑定,並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之核對及研究。二、生物學各學門調查研究計畫及學術研究活動之執行。三、植物種資之採集、整理保存及資料建檔。四、植物園展示及教育活動之辦理。五、本館庭園及相關植物活體展示之養護管理。六、其他有關生物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