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8條 法規: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8條 應屬履約爭議事件,申請人誤提起申訴,而經申請人申請改行調解程序者,依本辦法之規定重新計算其調解費,與原繳審議費相抵後,多退少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