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64條

行程簿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到達地點及日期。
二、沿途所擬經過站名及日期。
三、沿途所擬裝卸貨物名稱、數量及旅客人數。
四、預留空欄以備記錄沿途各站動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