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59條 法規: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三章 運輸工具通關事項之管理 › 第二節 陸運 第59條 行程簿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出發地點及日期。二、沿途經過站及日期。三、沿途各站裝卸貨物名稱、數量及旅客人數。四、沿途各站所記錄動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