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 第5條 法規: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5條 海關緝私艦艇﹑航空器及車輛,於執行緝私任務時,不得乘載與任務無關之人員或物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