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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海關緝私人員使用武器﹑彈藥或必要之器械,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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