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快遞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海關申請登記:
一、申請書:載明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所在地、負責人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電話號碼;負責人無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註明護照號碼或居留證統一證號。
二、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文件(含海空合一)及其影本。
前項業者未具備報關業資格者,應指定配合之報關業者,並檢附其報關業務證照及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