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21條 法規: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21條 海運快遞貨物應繳之各項稅費,得依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或採預繳稅費保證金線上扣繳方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