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第11條 法規: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三章 查核簽證程序與方法 第11條 委任人係於本年度內開業者,查核範圍應包括籌備期間之帳簿文據。但籌備期間已辦理申報部分,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