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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條本法第八條第八款之適用,以各該人員在駐在國提供勞務之報酬,享受駐在國免徵所得稅待遇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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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8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款所稱之優惠利率,由財政部認定之。
- 第8-9條(刪除)
- 第8-10條本法第三條之四第六項規定之信託基金,其受託人依本法第六條之二規定應設置之帳簿,包括按信託財產發生之所得類別,設置受益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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