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9條 依本辦法設立之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三條第一項受託產製或分裝銷售規定及第二項年產量限制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處罰。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處罰。違反第八條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